市法制辦一度要求“加裝電梯亟須補償標準”提案答覆“免予公開”,其後又改口“可自行公開”
  羊城晚報記者 薛江華
  “希望法制辦不要將這個東西搞成爛尾工程”。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近日在微博上公開了市法制辦對其《舊樓加裝電梯亟須補償參考標準》的提案答覆。此前,這份1161號文的提案答覆被註明“免予公開”,隨後市法制辦回應稱,該文件是否公開由韓委員自己定奪。根據韓志鵬公佈的文件顯示,3年多前制定的參考標準至今仍然難以正式成文。
  韓志鵬: 政府要求“免予公開”太費解
  “這份文件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不涉及任何國家機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但政府卻要求‘免予公開’。大家說說,該不該公開?”10月16日晚上,韓志鵬在其個人微博上貼出這麼一段話,立即引髮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不應由韓委員公開”,但更多的人支持公開。
  這份1161號文究竟是什麼?據韓志鵬介紹,1161號文就是市法制辦對其《舊樓加裝電梯亟須補償參考標準》的提案的覆文。
  2011年,韓志鵬曾提交《“四個一點”加裝電梯的建議》。市法制辦當年8月答覆稱,正委托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參考標準。然而事過3年,補償參考標準仍不見影。“舊樓加裝電梯,既是百姓的‘家事’,也是政府的‘政事’。”韓志鵬說,政府切不可在制定、提供補償參考標準這個問題上失信於民。
  法制辦:加裝電梯補償標準尚不成熟
  昨日,根據韓志鵬公開的提案答覆顯示,廣州市法制辦表示,這份答覆並非對“分攤補償參考標準”這一民生問題作出定論。而是介紹了分攤補償標準研究報告的專家論證情況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法制辦介紹,2011年,市法制辦在牽頭制定《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期間,聯繫廣州社科院提出進行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出資分攤參考標準研究。2012年初該院完成《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分攤補償參考標準設計報告》(下稱《報告》)。
  2012年,市法制辦組織相關專家和部門對《報告》的合法性及科學性進行了研討,認為《報告》尚不成熟,社科院也不同意發佈,由社科院再作修改完善。
  又過了兩年,今年5月份,市社科院將完善後的研究成果以論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分攤補償方法的理論分析》在核心刊物《城市問題》2014年第5期上發表,獲得了學術界認同。2014年8月6日,該院將研究報告《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集資分攤費用參考標準》(下稱《標準》)呈送市政府參考。
  委員之憂
  老百姓還等得起嗎?
  韓志鵬近日將答覆全文發上了微博,“我對這個答覆非常不滿意!”“不是我不滿意,廣州市民估計也不滿意”,韓志鵬說,之前市法制辦就參考標準的事情支支吾吾不正面回應,他就正兒八經用提案來提出問題。經過了三年的等待,市法制辦的參考標準仍然不能出台,韓志鵬說,下麵又要請其他機構去搞,“老百姓等得起嗎?”據他介紹,不少市民找他反映問題,其中三分之一問的就是舊樓加裝電梯。
  搞這個標準也需要充分協商,市法制辦關起門來,又找專家論證,為什麼不能聽聽民意?韓志鵬建議廣泛征求民意,最好能開一個聽證會。這麼久沒做出來方案,市法制辦稱可制定相關標準的機構也不好請,“既然這樣不如公開招投標”!韓志鵬說,希望市法制辦別把這個東西搞成“爛尾工程”。
  韓志鵬說,還將繼續關註舊樓加裝電梯,“將繼續死磕下去”。編輯:王燕子  (原標題:"加裝電梯亟須補償標準"提案答覆改口 韓志鵬曬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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